质量管理司信息公开目录
  当前的位置:国家质检总局 > 信息公开目录 > 质量管理司信息公开目录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期限延长申请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办事指南
索取号信息名称创建时间
43514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期限延长申请办事指南 2007-10-12
  最近更新: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期限延长申请办事指南


第三十四条  制造商应在发出召回通知书之日起,开始实施召回,并在召回计划时限内完成。

制造商有合理原因未能在此期限内完成召回的,应向主管部门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主管部门可根据制造商申请适当延长召回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