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
省质监局
为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开放、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有效性,根据《关于印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质检质〔2006〕6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
电子监管网是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对每一件入网产品标注数码信息,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途径查验商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可以通过网络迅速掌握产品营销情况;相关监管部门可以随时掌握有关假冒伪劣产品信息并采取处置措施。
推广电子监管网,能够有效增强应对产品质量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监管到位、控制有效,是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省产品质量提高,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健康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工作,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我省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
按照“政府推动、企业自愿、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和“明确目标、重点突破、分步推进”的方法,在“十一五”期间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电子监管网工作。
总体目标:至2010年年底前,力争将全省所有适合入网的企业和产品入网,在全省城乡销售网点广泛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建成功能完善、机制健全、反应快捷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推广过程从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城市开始,逐步全面推广,按重点突破、逐步铺开、全面覆盖3个阶段进行。
(一)重点突破阶段(2006年-2007年)
1、推进实施放心商品工程。被国家质检总局列入首批入网百种产品目录的产品,以及适合入网的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出口免验产品、省名牌产品和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作为我省首批入网产品,一并纳入电子监管网管理。确定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为推广工作重点市,其他地区也要同步推广,做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至2006年年底前,上述5个重点市要努力完成本地区上述首批入网产品70%的入网任务,其他地级市要努力完成50%的入网任务。至2007年年底前,力争全省首批入网产品全部入网。
2、电子监管网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各地政府、企业、消费者的普遍认同和支持,电话、短信、网络、终端查询量大幅度增加。
3、电子监管网功能有效运行,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初步建立省、市、县三级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
4、电子监管网效果初步显现,基本满足企业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在有效遏制假冒伪劣产品、保护群众利益、支持农业发展、提高监管水平上取得初步成效。
(二)逐步铺开阶段(2008年-2009年)
1、全省基本建成覆盖主要产品、城市乡村的电子监管网,重点产品全部入网,大部分适合入网的产品入网。
2、社会各界对电子监管网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对入网产品产生较强的信赖感,大多数消费者能熟悉掌握查询方式,电子监管网成为消费者购买产品、商家进货的重要检查手段。
3、电子监管网功能更加完善、更加强大,基本完成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建设,建成快捷、准确的行政执法和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能够有效处理各种产品质量投诉举报信息,生成统计分析数据,促进质量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4、电子监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企业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得到较好满足。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入网企业和消费者权益得到较好维护,假冒伪劣产品得到有效遏制
(三)全面覆盖阶段(2010年)
1、电子监管网实现全面覆盖。力争将所有适合入网的企业和产品全部入网,大部分城市、重点乡镇和农村均安装上信息查询终端设施,消费者能便捷地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形式查询产品真假。
2、电子监管网应用广泛推广,企业自觉纳入电子监管网管理,消费者、商家对入网产品普遍认可和支持,产品入网成为进入市场的基本要求。
3、电子监管网功能基本成熟,进一步向综合化、智能化发展,能够保持持续升级,在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的基础上,全面掌握全省商品物流和质量变动情况,基本建成全省质量预警和快速反应的信息体系。
4、电子监管网在服务经济和促进发展方面效果明显,全省行政执法和综合监管的信息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假冒伪劣产品得到有效遏制,企业和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入网企业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得到很好满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广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各地级以上市要认真做好“十一五”时期的推广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和任务,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抓出成效。
(二)积极鼓励和动员企业入网。通过召开推广大会、发放推广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企业入网的宣传动员工作。动员适合入网的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出口免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等率先入网。对重点企业,要主动上门讲解,消除企业顾虑。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签约、赋码、购标、用码、监管码供应等各个环节遇到的问题。
(三)逐步扩大入网产品目录范围。对于目录内的产品,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配套政策,争取全部按时入网。对于目录外的产品,可以根据企业需要,随时组织入网。
(四)制定入网产品鼓励措施。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订鼓励企业和产品入网的有效措施;要将电子监管记录情况作为评定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出口免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重要参考;要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的作用,加大对入网名优产品的保护力度。
(五)努力提高入网产品的声誉。要正确引导舆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入网产品的信赖程度。增强公众对入网产品的消费信心,推动入网产品成为消费者的购物首选。要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在商品查验中的优势,使其成为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的重要手段,使入网产品成为商家的进货首选。
(六)严格入网产品监管。要进一步促进入网产品质量的提高。对于有不良电子监管记录的产品,要加强监督抽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七)信息查询终端布设的速度、数量及其分布要与各地区企业入网的进度要求和消费者查询的需要相适应,努力做到同步推进。
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是完善我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有关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推广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