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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
 

渝办发〔2006〕100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充分发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作用

       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对入网企业的每一个产品标注数码信息,消费者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途径查验商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可通过网络迅速掌握产品营销信息;执法部门可在第一时间掌握假冒信息。推广应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对于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促进产品结构升级,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重大意义,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重庆的高度,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切实将这项维护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推动引导和企业自愿相结合、电子监控与技术设备相匹配、市内产品与市外产品相呼应、部门分工负责与各方协调联动相结合的原则,抓住重点产品,采取有力措施,分步深入推进,确保试点成功。

      (二)目标任务

        到2006年底,以食品、农资、建材产品为重点,组织800家生产企业入网;在城区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500处;在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布设信息查询终端500处;在10000家农户布设“村村通”信息查询终端;完成质监系统市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中心建设。

       到2008年底,以食品、农资、建材产品为重点,全市发展入网企业5000家;在城区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1000处;在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布设信息查询终端1000处;在20000家农户布设“村村通”信息查询终端;建成质监系统市区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启动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建设。

       到2010年底,全市适合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全部入网,在全市城乡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5万台以上,建成质监系统市区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建成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推广应用工作力度

      (一)积极动员市内生产企业入网。通过召开推广大会、发放推广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企业入网的宣传动员工作。以我市食品、农资、建材产品为重点,积极鼓励和动员适合入网的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出口免检产品、重庆名牌产品率先入网。对上述产品的生产企业,有关部门要主动上门讲解,消除企业顾虑。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签约、赋码、购标、用码、监管码供应等各个环节遇到的困难。

      (二)研究制定鼓励支持企业入网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作用,加大对入网产品的打假保护力度。将电子监管记录情况作为产品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出口免验产品、重庆名牌产品的重要参考。对当年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记录良好的入网产品,可以减少日常监管频次,优先推荐申请各种质量奖励。对当年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记录良好的企业,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年审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简化程序。加强对入网产品生产企业的服务,帮助企业建立质量、计量、标准化体系。

      (三)对入网产品流通提供便利。对我市企业生产的产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应用电子监管码纳入商业企业进货验收制度重要内容。对已使用电子监管码的产品,商业企业可以简化其他验收手续,有关部门可以减少监督频次。

      (四)努力提高入网产品的声誉。积极引导舆论,提高公众对入网产品的信赖程度。增强公众对入网产品的良好消费体验,使入网产品成为消费者的购物首选。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在商品查验中的优势,使其成为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的重要手段,使入网产品成为商家的进货重点。

      (五)引导外埠企业积极使用电子监管码。对已经使用电子监管码的食品、农资、建材等外埠商品,进入我市市场时简化有关手续。

      (六)严格入网产品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做好入网产品服务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入网产品的质量。对于有不良电子监管记录的产品,要加强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做好处理整改工作。

         四、加强领导,确保推广应用工作取得实效

      (一)全市各级政府对推广应用工作负总责。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周慕冰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艾扬、市质监局局长张宗清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商委、市卫生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中小企业局、市供销总社、市国税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盐务局、市烟草专卖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重庆市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电话:89012674。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质监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督促,负责组织一般生产企业入网,加强市、区县(自治县、市)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管理。宣传部门负责对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宣传工作。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负责组织重点生产企业入网。商务部门牵头负责编制全市商业企业电子监管网查询终端配置规划,组织协调查询终端安装和管理工作,开展酒类执法打假活动,查处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行为,起草制订《重庆市经销外埠商品应用电子监管码管理规定》。农业部门负责组织种子、农药、饲料等农资生产企业入网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负责监督消费环节食品、化妆品电子监管码应用工作,查处消费环节假冒伪劣食品、化妆品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应用电子监管码的监督管理,引导和督促商业企业经销赋有电子监管码的商品,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组织药品生产企业入网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违法行为,编制全市药品销售企业查询终端配置规划,指导协调安装查询终端工作。财税部门负责研究提出和落实有关鼓励企业入网的财税优惠政策。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保证公用通信网的通信服务质量,保障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通信网络正常运行。盐业专卖部门负责组织食用盐包装、加工企业的入网工作。市供销总社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市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村村通”信息查询终端布设规划。烟草专卖部门负责监督卷烟应用电子监管码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推进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推广应用工作的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对推广应用工作的认知程度,增强企业入网的积极性。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监管网的功能作用,引导消费者主动查询,努力营造家喻户晓、积极参与、共同推进推广应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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