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网办〔2008〕13号
关于下发《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
产品入网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切实做好企业产品入网工作,贯彻落实《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7〕582号)及《关于2008年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部署的通知》(国质检质[2008]83号)要求,推进办编写出《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产品入网工作细则》(试行),细化了产品入网工作流程,明确了相关单位的具体职责。现将此细则发给你们,于2008年5月20日实施,望各局认真执行,抓好落实,以确保企业产品顺利入网,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推进步伐。
附件:《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产品入网工作细则》(试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