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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赋码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质监网办〔2007〕6号

 

关于印发《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赋码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进一步促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的推进工作,规范产品赋码、查询工作,构建信息共享与互动,整合质量监管信息资源,完善执法打假工作体系建设,现将《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赋码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入网产品查询指南》(试行)和《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质量监管、执法打假信息通报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印发你们。望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执行实施,并将实施情况报总局推进办。

 

附件:1.《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赋码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2.《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入网产品查询指南》(试行)

3.《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质量监管、执法打假信息通报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〇〇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1:

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赋码工作实施意见

(试行)

一、赋码工作流程

 

入网企业

中信国检

质监部门

l       企业收到密钥后登陆www.95001111.com后点击“企业通道”,输入用户名与密码后进入企业管理页面。

l       根据入网产品生产需求,确定入网产品监管码申请数量,提交《监管码申请单》申请监管码。

l       监管码申请审核通过后,入网企业进入企业管理平台进行监管码下载,并用密钥对下载后的监管码加密数据文件进行解密。

l       受理、审核监管码码段申请。

 

 

l       指导企业正确使用监管码,掌控码资源,杜绝恶意申请、使用及浪费。

 

 

l       提供赋码方式指南,指导、协助企业确定时间进度。

 

 

搞好入网企业和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赋码过程中需要协调的工作。

l       确定监管码标识版式、标识印刷企业,并与之签订印刷合同及监管码数据安全保密协议。

l       入网企业收到合格监管码标识后,对入网产品进行对应的赋码作业。

l        

l       指导企业实现产品赋码,接收入网企业登记的赋码产品信息。

l        

l       统计入网企业赋码产品信息,并向质监部门反馈。

l        

l       提供符合条件的印刷企业名单供入网企业选择。

l        

l       做好入网产品赋码有关协调工作。

l       电子密钥操作员对即将出厂产品的产品信息、数量、规格、保质期等信息进行核对;

l       核对无误后使用密钥登陆www.95001111.com后点击“企业通道”,输入用户名与密码后进入企业管理页面,对检验合格的赋码产品进行激活操作。

l       激活操作完成后,产品赋码、激活流程结束,激活信息即生效。

l       核查、监督监管码激活全过程。

l        

l        

l       制定相应的应急预防措施。

l        

l        

l       向质监部门通报入网企业入网产品激活上市动态信息。

l        

l       向企业提供产品入市提醒服务。

l        

l        

l       了解掌握入网产品激活上市动态信息。

二、赋码方式

电子监管码的赋码方式,根据企业产品的特点,由企业自愿选择。由于不同产品包装的差异,与之对应的赋码方式也有区别,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合适的方式赋码

(一)贴标赋码

对品种多、产量少不适合大批量印刷的产品,企业可以采用贴标方式赋码,包括贴通用标方式和贴个性标方式。标签制作必须严格遵循《电子监管码印刷规范。一般情况,下列包装类型的产品适合采用贴标赋码:

1.各种包装的酒类产品:如瓶装、盒装、礼品装白酒等;

2.金属罐类产品:如罐装奶粉、食品罐头等;

3.硬塑料盒类产品:如光盘制品等;

4.礼品盒类产品:如需要封口贴标的礼盒等;

5.外包装不规则的产品:如工艺品、茶叶等;

6.塑料瓶类包装产品:如瓶装农药等。

(二)喷印方式赋码(变码印刷

对于外包装为纸质的大部分产品,可以在具备变码印刷能力的印刷厂,通过变码喷印系统,将监管码直接喷印到入网产品的包装或标签上,实现产品赋码。

适合采用变码喷印赋码的产品类别:

1.有纸质瓶标的玻璃瓶装产品:如酱油、红酒、瓶装食品等;

2.纸厚低于300g的纸盒包装产品:如药盒、烟盒等;

3.有纸类合格证的产品:如袋装化肥、面粉合格证等;

4.盒装化妆品、护肤品:如香水、化妆品、护肤产品等;

5.盒装电子产品:如手机、MP3等;

6.牛皮纸箱包装产品:如家电、电脑等。

(三)塑料薄膜包装类的热转印赋码方式。

对于外包装为塑料薄膜的大部份产品(热缩膜除外),可以在具备热转印印刷能力的印刷厂的覆膜、分切、复卷等环节,通过热转印打印设备,将电子监管码打印到产品的包装或标签上,实现入网产品赋码,或是直接在包装线上安装热转印设备实现赋码。

适合采用热转印赋码的产品类别:

1.袋装医药类产品:如铝塑防潮包装的药品等;

2.塑料袋装农产品、种子:如种子类产品等;

3.覆膜袋包装的化肥产品:如塑料袋装化肥类产品;

4.塑料袋装食品:如袋装奶粉、冷冻食品等;

5.袋装化装品、护肤品:如小袋装洗发水、护发素等;

6.外包装为塑料薄膜的大部份产品。

(四)金属类包材的赋码方式。

此类包装主要以听装饮料、罐头、乳粉类产品为主,可实施的赋码方式主要有两种:

1.应用自动贴标机贴标。这种赋码方式的特点是:自动化程度高,适应快速生产,可以方便的用条码识别器来识别,是目前此类企业通常选择的赋码方式;

2.应用激光、墨水喷码机在产品上直接实现刻印(喷印)数字明码。其特点是:满足现代流水生产环境,无论是高速生产线或是中低速生产线都可应用。但是,只有在没有其他赋码方式的情况下,才采用只喷数字明码的方式赋码。

(五)产品赋码方式推荐参考表。

包装形式

产品类型

产品规格(单位:cm)

赋码建议

薄膜袋

农资等(袋装种子、菜种)

8 X 12以上,不超过35 X 50

1.离线热转印(由包装印制厂直接制作)

2.在热线转印(生产线上加装热转印设备)

3.贴标(手工、自动贴标均可)

食品(速冻食品、袋装巧克力)

6 X 10以上

化妆护肤品(袋装护手霜、洗发水)

6 X 8以上

编织袋

   农资、建材等

(如各种化肥、饲料)

无特别限制

1.缝制标牌(变码印刷)

2.贴标。(手工、自动贴标均可)

纸盒

纸标

药品(盒装泡罩包装药品)

6 X 8 X 1.2以上

1.贴标。(手工、自动贴标均可)

2.离线喷印(变码印刷)

食品(纸盒装各类食品)

6 X 8 X 1.2以上

酒类(盒装白酒、酒瓶纸标)

无特别要求,只需要预留5X 1.5的空白条码区

电子产品(手机盒、电脑配件)

无特别要求,只需要预留5X 1.5的空白条码区

塑料盒

药品、化妆品、机械、电子等

各种大于6 X 10 X 1.2以上的PVC等材质的包装盒

贴标(手工、自动贴标均可,通常为自动贴标)

金属盒

食品、机械等

各种大于6 X 10 X 1.2 以上的金属材质的包装盒

贴标(配合自动贴设备)

塑料瓶

药品、食品、化妆品等

8 X 5 以上

贴标(手工、自动贴标均可)

玻璃瓶

药品、酒、饮料、化妆品等

6 X 5 以上

贴标(手工、自动贴标均可)

如有纸类瓶标可采用离线喷印(变码印刷)

易拉罐

饮料、食品等

6 X10以上

在线数码喷印(只喷数字码,无条码)

采用自动贴标设备贴标

三、赋码产品信息监管

入网企业收到密钥后,须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网站上完备自身的企业详细信息。首先,必须保证有以下基本信息:

1.入网企业信息。即企业名称、联络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2.产品品牌信息。产品品牌和是否是中国名牌、省名牌、国家免检、地理标志保护等信息;

3.产品规格信息。产品包装方式、包装层级、产品型号、规格信息;

4.生产日期信息。即产品生产日期信息,产品如有保质期、失效期等信息也须填报。

四、入网产品赋码实施有关要求

(一)产品赋码及激活上市的时间要求

企业入网手续完成后,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要帮助企业,一个月内根据产品包装特点及时选定赋码方式;二个月内按赋码方案实现产品赋码并激活上市,将赋码产品推向市场;三个月内赋码产品出厂后,保证该后续产品全部持续赋码。

(二)全线产品赋码上市的要求

首批产品赋码上线后,六个月内企业应将适合赋码的其他类产品逐渐赋码上市,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市场监管。

(三)产品监管码标识印制规范

产品监管码的制作必须遵守《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按照《电子监管码印刷规范》中的要求进行,保证产品监管码在生产和流通环节正常使用。

企业可登陆www.95001111.com点击进入“企业入网资料下载目录”下载《电子监管码印刷规范》文件,按文件中的规范委托具有变码印刷能力的印刷企业或自行制作监管码标识。

企业可自行选择监管码标识印刷企业,若现有不具备变码印刷能力的印刷供应商,需要进行设备改造以达到监管码印刷要求,设备改造建议请参考《变码印刷赋码作业指导书》、《热转印赋码手册》(登陆www.95001111.com后,点击进入“企业入网资料下载目录”下载),或致电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实施技术支持部进行咨询(电话:010-58259066或010-58259134)。

(四)监管码数据安全管理

入网企业和承制监管码标识的企业应强化监管码数据安全管理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印监管码标识的企业应是具有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资质的企业,应建立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管理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残次品销毁制度等管理制度。承印企业应保证入网企业的监管码数据在印刷环节中的数据安全,确保数据不外流。

入网企业可将现有的监管码解密环节后移。在产品监管码的印制环节才对监管码数据进行解密,或是将加密数据交到印刷企业才进行解密,确保在数据交换中的数据安全。

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协同入网企业一同加强监管码数据安全问题。

(五)监管码标识质量控制

入网企业应当对承印其监管码标识的印刷企业进行印刷管理能力考查,对达到监管码印刷要求的印刷企业,方可与其签订印刷加工合同,合同内容要对印刷质量做出明确说明。承印企业应当保证所印制的监管码标识达到《电子监管码印刷规范》中所规定的要求。

入网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印刷品、监管码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监管码印刷品出、入库登记及处理办法。

入网企业及承印企业都要明确监管码的保管及移交的负责人员,所有记录应完整。

 

 

 

 

 

 

 

 

附件2:

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入网产品查询指南

(试行)

一、查询方式

查询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入网产品电子监管码可通过手机短信、114、95001111、网站、专用查询终端等方式进行产品质量信息查询,如发现假冒产品,可登录质检总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或拨打12365举报投诉电话进行举报、投诉。查询方式详见下表:

入网产品电子监管码查询方式

序号

查询方式

简要说明

资费标准

1

手机短信查询

用手机将电子监管码发送短信到95001111。

0.2元/次+基础通信费

2

114

电话查询

用固定电话和手机拨打114转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输入电子监管码。

本地通话费,不收长途费

3

95001111

电话查询

用固定电话和手机拨打95001111,按语音提示输入电子监管码。

0.3元/分钟+本地通话费

4

网站查询

登录http://www.95001111.com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查询

上网费

5

专用查询终端查询

高级查询终端查询:包括立式、台式、壁挂式等高级查询终端,按“真假查询”依次进行。

免费

查假信息机查询:用查假信息机拨打95001111,按语音提示输入电子监管码。

0.3元/分钟+本地通话费

注:资费标准可能因电信运营商部分的价格调整而调整。

二、查询操作流程

(一)手机短信查询

用手机(移动、联通均可)发送监管码数字到95001111查询入网产品,具体流程如下:

1.编写短信息。在收件人处填入95001111,在信息内容处填入监管码数字,然后发送。

2.监管网将返回两条短信,其中一条(如果超过70个汉字,将分为两条)发件人为95001111,描述该次产品查询的结果,另外一条发件人为1862(中国移动,免费),描述95001111号码的所有者及资费。

以古船饺子粉为例:

第一条:您查询的是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古船饺子粉,若信息不符请拨95001111,本条0.20元。

发件人:95001111

第二条:感谢您使用北京鸿联九五公司的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码查询业务,服务代码9500,信息费0.20元/次,由中国移动代收,客服电话010-84607022。中国移动。

发件人:1862(中国移动)

注:1.以95001111短信方式,全国均可查询。

2.每一条短信为70个汉字,回复信息一般包含生产企业、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可选)、真假情况、质量信息(可选),企业定制回复短信,内容不超过两条,即:140个汉字。

(二)114电话查询

用固定电话或者手机拨打114查询入网产品,具体流程如下:

1.拨打114,向114话务员提出查询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转接后,将听到如下语音:

“您好,欢迎使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语音查验系统,请输入产品监管码,以#号键结束,转人工请按*号键”。

2.用电话键盘输入监管码数字,并按下#号键,电子监管网将自动播报产品查询的结果。

注:1.原则上,当前114查询电话应该已经在全国开通,但由于各地运营商的培训、配合等原因,仍有部分地区不能查询。

2.在试运行期间,可能部分地区拨打114电话时会答复“无此登记业务”或者不能成功转接,如发现此问题,请拨打010-95001111转人工,向我们的客服中心登记该地区,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将迅速协调运营商,尽快开通该地区的114查询。

3.消费者成功查询的关键是:向114话务员说明查询的关键词: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

(三)95001111电话查询

用固定电话或者手机拨打95001111查询入网产品,具体流程如下:

1.拨打95001111,将听到如下语音:

您好,欢迎使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语音查验系统,查验服务请按1,进行核注请按2,批发核销请按3,零售核销请按4,批量服务请按5,转人工请按0

2.使用电话键盘输入1,将听到如下语音:

“请输入产品监管码,以#号键结束”。

3.使用电话键盘输入监管码(条形码下方的数字),并按下#号键,电子监管网将自动播报产品查询的结果。

注:截止2007年6月,95001111全国开通情况如下:

●全省开通:上海、福建、广东、海南、江西、重庆、贵州、云南、甘肃、北京、天津、山西、吉林、河北、山东、河南。

●部分开通省份:浙江、湖北、四川、陕西、青海、新疆、湖南、黑龙江、辽宁。

部分开通的省份和尚未开通的省份预计在2007年9月底全省开通。未开通的城市通过拨打114或010-95001111进行查询。

(四)网站查询

登录http://www.95001111.com电子监管网进行查询入网产品,具体流程如下:

1.登录http://www.95001111.com

2.在网站监管码查询框区域输入监管码(每框4个数字,输完自动跳转至下一框),单击提交。

3.在弹出的界面中,按照要求输入信息,包括省份、行政区、电子监管码、联系电话和验证码。

4.填写完毕后,单击“查询”按钮,将获得监管码查询结果界面。

注:标有*为必填项。

(五)专用查询终端查询

专用查询终端包括两大类:

l          高级查询终端:包括立式、台式、壁挂式等带液晶显示屏的查询终端。

l          查假信息机:带扫描枪的电话机。

1.高级查询终端查询

使用布设在商场或特定场所的高级查询终端查询入网产品,具体流程如下:

(1).如果在终端界面上没有显示“真假查询”按钮,而是“继续播放”,用手单击“继续播放”按钮。

(2).把监管码对准高级查询终端的红外线,距离约为10~30厘米左右,当听到“嘟”声后,专用查询终端将自动获得该监管码并自动到监管网进行查询和比对。

(3).显示查询结果。将显示该产品在数据库中已有的信息,如:生产企业、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方式、产品商标等等信息。

2.查假信息机查询

使用布设在特定场所的查假信息机查询入网产品,具体流程如下:

(1).使用查假信息机拨打95001111,将听到如下语音:

您好,欢迎使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语音查验系统,查验服务请按1,进行核注请按2,批发核销请按3,零售核销请按4,批量服务请按5,转人工请按0

(2).使用电话键盘输入1,将听到如下语音:

请输入产品监管码,以#号键结束

(3).使用扫描枪的扫描头靠近监管码,听到“嘟”声后,电子监管网将自动播报产品查询的结果。

注:关于查假信息机的布设问题:根据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各大运营商的合作内容,下一阶段,电话查询终端的布设将采用话费换终端的方式进行,即:由运营商赠送电话终端给流通企业,流通企业将享受运营商提供的优惠话费套餐,并保证支付最低话费,具体套餐将根据不同的省份制定。

 

 

 

 

 

 

 

 

 

 

 

 

 

 

 

 

附件3:

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质量监管、执法打假

信息通报工作指导意见

(试行)

为了构建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信息共享与互动,整合质量监管信息资源,完善执法打假工作体系建设,现就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质量监管、执法打假信息通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来自生产企业、商超、消费者和中信国检公司提供制假、售假举报信息,要立即逐级通报,妥善处置,确保企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完善执法打假工作信息通报制度。一是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凡是根据监管网获取的案源而进行的执法打假信息,要及时向总局监管网推进办和执法督查司报告,并着手构建电子上报的信息互动机制。二是完善向社会公布执法打假的信息通报制度。三是着手构建“12365”与监管网链接体系,建立快速反应指挥系统。

 

附件(1):《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举报、投诉信息通报工作流程》(试行)。

附件(2):《国家或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查)信息通报工作流程》(试行)。

 

附件(1):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举报、投诉信息通报工作流程(试行)

举报投诉人

中信国检

质监部门

企业举报

●登录www.95001111.com网站“企业通道”或拨打电话95001111转人工(未开通地区可拨打114转电子监管网)进行举报、投诉。

●通过拨打“12365”电话或登录www.aqsiq.gov.cn网站进行举报、投诉。

●客服中心按照执法部门文书格式对举报、投诉和涉假嫌疑查询进行核实记录。

 

●将举报、投诉和涉假信息通过www.95001111.com网站“政府通道”提交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和属地执法机构。

 

●将执法部门处理结果反馈举报、投诉人和相关入网企业。

l       通过www.95001111.com网站“政府通道”或“12365”及www.aqsiq.gov.cn网站受理提交的举报、投诉信息,并及时处理。

●将处理结果报质检总局,并通过www.95001111.com网站“政府通道”通告中信国检客服中心。

消费者举报、投诉

●访问www.95001111.com网站“消费者通道”或拨打电话95001111转人工(未开通地区可拨打114转电子监管网)进行举报、投诉。

●通过拨打“12365”电话或登录www.aqsiq.gov.cn网站进行举报、投诉。

 

 

 

 

附件(2):国家或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查)信息通报工作流程(试行)

质检(监)部门

中信国检

消费者

国家检查(抽查)

●质检总局将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查)信息定期向中信国检客服中心进行通报。

 

●根据质检总局或各省质监局的通报信息,对已激活上市涉及不合格的批次赋码产品要在查询反馈中提示说明。

 

●根据质检总局或各省质监局意见对入网企业的产品检查(抽查)信息进行公布、查询提示或取消入网/赋码资格等。

 

在进行监管码查询时,如获得本批次产品为不合格产品的提示说明时,可依法向企

业所在地质监部门举报、投诉。

省级检查(抽查)

●各省局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查)信息定期向中信国检客服中心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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